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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澄海区人民法院速录工作辅助人员的公告 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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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委托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速录工作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速录工作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3日以后出生);

6、 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能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8、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2024年1月9—2024年1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17:00)

(二) 报考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按以下报名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 (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ongderenli@163.com

2.填写《公开招聘速录人员报名表》(附件),提供报名表Word文档和已粘贴照片、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扫描件。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 格式)、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本人身份证(需扫描正反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扫描件。

4.报考者应对填写的报考信息及提供的各项资格证件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 资格审查及确定笔试人员:报名结束后由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将报考人员资料递交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审查,审查合格,确定笔试人员。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 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考人员,并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

招聘考试方式

考试由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依据笔试成绩总分高低,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末位有若干人笔试分数相同的,则均参加面试;不足比例数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统计出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聘用对象。

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并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果递补人员有若干人总分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体检合格人员应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汕头鸿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HONGDERENLI)、汕头人力资源网(https://st.scjhr.com/)网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班子会议研究确定后,由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澄海区人民法院工作。

、薪酬待遇

获聘人属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实行聘期制和月薪制,一次聘期一年,期满后视工作需要续聘,工资标准薪酬待遇拟定为每人年薪3.8万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岗位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或速录工作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七、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0754-872283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公开招聘速录人员报名表》

 

汕头市鸿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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