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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见习补贴 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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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工代训补贴

       对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符合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按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标准补贴给企业。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最多不超过6个月。【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为本企业职工免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受委托为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详见操作指引),提供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含项目制培训)的各类机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可申领400-3000元的补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学徒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8500元。【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4、企业职工(含困难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企业经区县级人社部门受理备案同意开展并完成职工适岗培训后,可根据实际企业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不得超过1000元。【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5、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

  参保企业吸纳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可按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申领补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6、受影响企业特别培训补助

  符合享受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1-6个月与岗位技能需求相符的在岗培训,通过企业地址所在地的区县级人社局评估的,可于2020年底前,按参训职工每人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申请培训补助。【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7、就业见习补贴

  企业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1240元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8、见习留用补贴

  企业在见习结束后(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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