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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 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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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次性创业资助

  退役军人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享受10000元创业资助。【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2、创业租金补贴

  退役军人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的,可申领每年最高4000元的租金补贴,可累计申请3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我市退役军人创业可向人社部门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最高可申请3次,每次3年。2020年发放的贷款,按贷款利率LPR+50BP给予贴息。【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4、技能提升补贴

  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可申领400-3000元的补贴。【操作指引请点这里】


  * 特别提示:本页面内容仅为宣传要素,具体业务申办时请以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及我局公示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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